發布者: 金翼達 時間:2/15/2019 3:22:48 PM
近日,廣東印發修訂后的《廣東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明確了“五突出、五明確”,使資金使用更加規范透明高效。
一是突出“明晰屬性、分類管理”,明確專項資金管理方式和權限。明晰專項資金屬于事業發展性資金的屬性,主要采取項目制管理方式,將專項資金分為兩類進行管理:即直接面向基層、量大面廣的項目,省級采取“大專項+任務清單”管理模式,將具體審批權限下放市、縣,同步下發任務清單,由市、縣統籌使用專項資金。重點行業領域、跨區域的重大項目,省級保留審批權限,直接分配管理專項資金,確?!叭∫槐P棋”推進工作。
二是突出“先謀劃事、再安排錢”,明確前期論證和項目儲備要求。改變以往“錢等項目”的粗放管理模式,省業務主管部門提前謀劃專項資金重點支持方向并提出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再研究論證資金需求,重點做實做細專項資金項目庫,未入庫項目原則上不安排預算。通過提前細化預算,促進預算科學精準編制和高效執行。
三是突出“優化結構、盤活存量”,明確清理整合和統籌安排要求。專項資金目錄清單按“戰略領域、財政事權、政策任務”三個層次編制,涉及同一類事項或工作的專項資金由同一個省業務主管部門管理分配。部門全面梳理中央和省部署的重大政策事項,安排資金足額保障,確保不留“硬缺口”;對常規性新增任務支出需求,優先通過調整優化支出結構、清理盤活存量資金等方式解決。實行專項資金安排動態調整,按照輕重緩急統籌安排項目,年度間不得固化。
四是突出“簡政放權、精簡流程”,明確預算執行責任和程序。實行預算執行承諾制,自主審批選取項目;取消財政部門在評審、公示、驗收等環節的具體審批事項;審計部門有針對性地對業務主管部門和用款單位開展審計監督。嚴格按預算法規定時限分配和下達專項資金,優化撥付流程,切實加快支出進度。對省業務主管部門未按時下達資金,市縣和用款單位未及時審批項目造成沉淀的資金,按規定收回省財政統籌使用。
五是突出“績效優先、公開透明”,明確績效管理和信息公開要求。按照中央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要求,實施專項資金績效目標和預算執行“雙監控”,推進業務主管部門、用款單位自評和財政部門重點績效評價,并將評價結果與以后年度預算安排掛鉤,實行專項資金目錄清單、管理辦法、申報通知、項目計劃、資金分配、資金使用、績效評價結果和審計意見、投訴情況等信息“八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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